服务热线 0757-83689563

联系方式

禅城总部

联系人:许生、张小姐

电话:0757-83689563

手机:13630191051、18169823688

总部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1栋1603、1604室

邮箱:2408016899@qq.com‍


顺德分部

联系人:孙小姐、李小姐

手机:18924823952、18664218793

顺德分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东乐路286号绿地商业中心5栋2727-28


科技计划项目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案例


项目

广东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例)

申报时间

11月份前后

审核部门

广东省科技厅

申报条件

Ø  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广东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一定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并不受在研省级科技项目数量的限制。项目产业化实施地点必须在广东省内。

Ø  项目申报资料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附件材料应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实施计划等。

Ø   经费预算。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数额不得超过资助强度。面向企业的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企业在该项目总投资(含前期研发投入)的30%

Ø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1、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扶持方式

Ø  省财政资助资金300800万元。